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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築結構負載
引起結構或構件產生內力(應力),變形(位移,應變)和裂縫等的各種因素,統稱結構上的作用。

直接作用
直接以力的不同集結形式(集中力或勻分布力)施加在結構上的作用。
結構的自重,土壓力,人群重量,風壓力,雪壓力。

間接作用
引起結構外加變形和約束變化或振動的各種原因。
溫度變化,材料收宿,地基沈降,混凝土的徐變。

荷載的種類
(1)永久荷載:結構自重,土壓力,預應力。
(2)可變荷載:樓面荷載,屋面活荷載,積灰荷載,風荷載,雪荷載,吊車荷載。
(3)偶爾荷載:爆炸力,撞擊力。

荷載標準值
在設計基準期內,在正常情況下可能出現的最大荷載值。

可變荷載組合值
可變荷載值有值有2種以上,采用小於其標準值的量值為荷載代表值。

可變荷載頻遇值

可變荷載準永久值
荷載長期作用的影響。

荷載的分類
(1)集中荷載
(2)分布荷載:体荷載,面荷載,線荷載

結構的功能要求
(A)安全性:結構保持必須的整體穩定性
(B)適用性:良好的工作功能。
(C)耐久性:不發生嚴重風化,腐蝕,鋼筋不銹蝕。

結構的可靠性
設計使用年限,在正常設計,正常施工,正常使用和維護下,完成安全性,適用性,耐久性的功能。

結構的可靠度
可靠概率

設計基準期
50年

設計使用年限
50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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